负责全州水利水产行业政策法规的拟定和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量的总体平衡、水质的监测调查和评价;负责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利水产规费的征收、上解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县(市)间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水产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负责全州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及水源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跨县(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