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渔业法》,负责全州渔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繁殖及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编制全州渔业发展及综合经营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负责全州水产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全州水产科技普及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州渔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外援项目的引进和管理;指导国有水产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条例;负责塘堰、水库、河流等水面的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全行业综合经营,负责综合经营的计划、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