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服务。对前来办事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办事优质高效。
二、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水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州水利水产局主要职责、办事机构、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联系方式等。对法律法规赋予州水利水产局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三、廉洁从政。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
四、首问负责。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及时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将服务对象引至责任科室;不属于州水利水产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责任单位。
五、违诺处罚。如果违背上述服务承诺,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对违诺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道歉、责令限期改正、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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