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州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军分区党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当前,全州已进入防汛抗灾工作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时间的持续降雨,特别是从6月中旬以来出现的多次强降雨过程,已造成较为严重的灾害损失。根据州气象台的长期天气预报,7-9月降雨量比常年偏多,将还会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全州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领导。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稳定,是天大的事,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必须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做好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此来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必须做到抓防汛工作精力高度集中,对水情雨情工情灾情高度关注,对防汛抗灾工作高度负责;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上报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作出果断决策。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二、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各项防汛抗灾措施的落实。
一是确保各类水库的安全度汛。要认真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措施,六大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专管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工程措施和技防措施必须落实。该空库的必须坚决空库,该限制水位运行的必须坚决限制水位运行,对每一座小型水库必须落实专管人员,绝不允许出现无人管理、无人值守的现象;要严肃水库调度纪律,要特别加强对电站水库的调度管理,防止和纠正重电站经营轻水库管理的错误倾向,对不执行调度规程和调度令的,必须严查严处,从严追究责任;要强化水库防汛责任制,凡在标准洪水内出现的事故,要依法依规追究防汛指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确保各类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各类在建水电工程必须切实落实项目业主为第一防汛责任人、参建各方为具体防汛责任人、所在县市一名党政领导为安全度汛监督责任人的防汛责任制。当前,各县市防汛指挥部的主要领导,要检查督办“四个坚决制止”、“一个坚决纠正”、“一个强制性要求”的落实情况,要把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四个坚决制止是:凡汛期不能施工的,必须坚决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凡不按县市防汛部门批复的度汛方案运行的,必须坚决制止;凡未经蓄水验收就擅自蓄水的,必须坚决制止,不准蓄水;凡未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的,必须坚决制止,并责令停工整改。一个坚决纠正是:要坚决纠正水电项目业主重电站建设、轻水库管理的错误倾向。一个强制性要求是:全州所有在建水电工程,必须与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建立气象、水文信息服务关系,确保工程建设处于主动防汛抗灾的紧急状态。
三是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要按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预防预警措施,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及时落实避让措施。特别是三峡库区和水布垭库区的相关县市,要加大监测力度,对险点险段要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对危险水域和岸段要认真落实禁航、禁渔、禁游、禁牧、禁劳作等各项措施,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确保城市防洪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河流进行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对堵塞河道、临河违章建筑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按谁违章谁拆除的原则责令限期疏通或拆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确保城镇防洪安全。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防汛应急管理,切实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各级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电力等防汛关键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关键时刻骨干上岗、领导带班。要全程跟踪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气象、水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要预测到点、到区域,不断提高精确度。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应急对策,做到科学决策、统一指挥。要坚持依法防洪,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视汛情、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使防汛抗灾工作规范有序、响应有力、富有成效。
四、必须进一步加强各级防汛部门的能力建设,确保各级防指决策正确,指挥得当。各级防汛办是防汛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防汛部门的能力建设,做到工作有序,保障有力,要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县市防汛办要配备一名专职的常务副主任,负责防汛办的日常工作,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乡镇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防汛办的牌子外,防汛工作的日常业务,特别是有关防汛工作的技术服务应由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承担,财政列支相应的工作经费。
五、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近期将与州有关部门一道,组成督查专班,到县市进行督查。
中共恩施州委 办公室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