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恩施市水政执法大队在六角亭办事处黄土坎河段例行巡查时,发现有人正在修建临河保坎,大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当即进行了查处。
经查实,当事人张某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建临河保坎,侵占河道行洪断面长12米、宽6米、高3米,严重阻塞河道行洪安全,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制止了张某违法修建临河保坎的行为,并对他下达了《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15日内按照水利部门规划的河道保坎修建方案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