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恩施市水政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在盛家坝乡二官寨村马鹿河处,有人正在电鱼、毒鱼。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同当地派出所的公安民警一起赶赴现场。
经调查,违法当事人康某父子,于6月1晚11时,在盛家坝乡二官寨马鹿河处,先将甲氰菊酯倒入河中进行毒鱼,然后又利用电子捕鱼器进行非法捕鱼活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康某的电子捕鱼器进行了收缴,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