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治国在政,为政在人,人是行政之本。水利要发展,人才是关键,队伍是保证,这就要求我们用全新的观念和战略的眼光,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水政监察队伍。笔者认为,抓好县级水政监察大队的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利的窗口,必须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水政监察队伍与其它行业、部门接触较多,是本单位的“外交部”。因此,水政监察队伍要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以文明优质的服务、扎实有效的工作和为人民服务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向社会树立良好的“水利窗口”形象。要在完善“八化”(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基础上,加强队伍素质训练,逐步达到管理规范化、办公自动化、执法法制化、办案程序化、收费制度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二、提高认识,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水政监察工作,确保人员经费和较好的办案条件,这是建设高素质水政监察队伍的基础。
要在提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就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是要把执法管理目标明确到岗、到人,严格考核,实行工效挂钩,把执法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与工资发放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定格和奖励的主要依据。约束机制就是要依据《水政监察工作章程》,制定工作守则,规范和约束水政监察人员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水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还要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装备使用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等。按照“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水政监察人员的训练,严格执行水政监察人员的考核培训上岗制度,在水政执法队伍中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
三、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抓好组织建设,就是要完善队伍的组织机构,达到组织设置规范化、合法化、程序化,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人尽其责。
抓好思想建设,就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灌输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强化业务训练,明确执法规范,提高知法、懂法、执法的法制水平;强化集体观念,明确组织规范,使执法技能适应执法需要。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放在首位,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行业作风,以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
四、水政监察队伍应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在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上,应重点加强责任制的落实,把对河道、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水事执法检查、监督划分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个人包片、包线路、包目标任务。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以推动执法工作有效运行。具体地说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宣传教育的目的是增强人们的水法律意识,处罚的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面。要善于利用行政处罚的手段,力求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2、项目审批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取水许可、河道占用、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等,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一经发现一律作为违反水法规予以立案查处,以促进项目审批规范化,保障水行政执法的有序进行。
3、个人分工与集体办理相结合。对于水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水法规的行为难以查处的情况,水政监察队伍应及时调集人员,集中力量予以查处,取得重点突破。
4、定期检查与突击性活动相结合。对本辖区内的水事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手续、方案进行定期检查、回访,对已经变更的行为、项目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接到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采取突击性的办法迅速予以立案、查处,坚持查、管并重,重在执法。
五、水政监察队伍应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水行政执法人员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才能得到水行政执法相对人的信赖和支持,保证公正执法。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尊重群众、平等待人;忠于法律、坚毅勇敢;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主动积极地同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要做到以上几点,就需要水行政执法人员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自觉改造客观世界,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水政监察工作高度重视,真正把水政监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创造客观条件,以加快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维护国家水法规的尊严,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