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整治非法捕捞 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州水利水产局
一、我州非法捕捞及渔政管理的现状
近几年来,每年进入夏秋季后,我州各地毒鱼、电鱼、灯光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不断抬头。在水布垭库区、巴东三峡库区、宣恩洞坪库区等新形成的大型水域中,普遍出现了灯光网、拦河网等非法捕捞设施。这些捕捞方式对水体内的大小鱼类实行一网打尽,不仅严重地破坏了渔业资源,对于水上交通安全也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同时,我州的毒鱼、电鱼、灯光网等非法捕捞行为有由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蔓延到溪沟和小型水库的趋势。可以说,我州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一现象引起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激起了广大民众的愤慨。社会各界及群众除积极举报外,采取新闻呼吁、议案提案等形式积极支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
我州渔业主管部门是州、县市水利(水产)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州、县市设立了渔政管理处(站),但经过几轮机构改革后,目前仅在州级和巴东县、建始县还设有独立的渔政管理机构,其他县市渔政管理职能与水政执法合署,全州的专职渔政执法人员极少。目前,我州的渔政执法部门除巴东县有水上交通工具外,其他县市基本处于无车、无船的状态,渔政执法普遍存在缺经费、人员少的困难。这种状况对全州渔政管理极为不利,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目的。
二、渔政部门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几年来,我州各地渔政部门克服困难,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006年,州水利水产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灯光网等禁用渔具渔法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24日与州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同时制定了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开展渔业法规系列宣传活动,部署全州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并在《恩施日报》和州广播电视台公布了各县市渔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各县市查处了一批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大鲵的案件。2007年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全州水库库区和清江河共拆除灯光网、抬网、刺网、拦河网等非法捕捞设施180余处。同时开展大水面整治,禁止在饮用水源水库投放化肥养鱼,合理控制库区网箱养殖规模,拆迁非养殖水域内的养鱼网箱。恩施市、宣恩县在拆出浑水河、洞坪水库灯光网过程中,将10余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分子的气焰。
今年8月14日,州水利水产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整治非法捕捞作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州开展整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9月2日至9月7日,州水利水产局组织巴东县、建始县、恩施市、宣恩县4县市11名渔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清江水布垭库区开展整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州、县市渔政执法人员在公安、海事、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断电”、“沉网”、“拆架”等措施,共拆除 “灯光网”、“抬网”79部,查处其它非法捕捞行为3起,有效打击了清江水布垭库区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其他县市也开展了一定规模的打击行动。截止目前,今年全州渔政部门共取缔各种非法捕捞设施120余处,查处电鱼、毒鱼和其它非法捕捞案件10余起。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我州天然水域电鱼、毒鱼、灯光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除少数人认识不足,没有把鱼类等同于其它陆生野生动物加以重视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和利益驱使。以灯光网为例,一部网具几百或者上千元,而一网捕下来可能就收回了成本,这加大了渔政部门根除的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渔业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关爱水生动物的意识,建立健全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逐步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同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水生生物保护行动纲要的要求,加大保护区的申报和建设力度,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和放流行动,使我州水域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渔政部门举报电话:
州渔政处:8230196 恩施市:8286267
利川市: 7282444 建始县:3228759
巴东县: 4335026 宣恩县:5833116
咸丰县: 6821631 来凤县:6285236
鹤峰县: 529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