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5月22日,鹤峰县水利局根据省水利厅、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关于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领导小组,并制订了《鹤峰县水利局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延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公示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