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鹤峰县水利局就按照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水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问卷对象主要集中在2005年以来的水行政审批服务对象和行政执法对象。调查工作通过各乡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水利局提供的相关名单上门征询。
为了搞好这项调查,工作人员事前作了充分准备:一是印制了填表说明,对调查的方法、程序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二是收集了近四年来接受水行政审批服务和受到水行政执法查处对象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三是按照上述对象的区域分布,按乡进行了分配;四是为搞好这次调查进行了业务培训,统一了大家对问卷调查工作的认识和基本操作方法;五是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和调查名单都进行了登记,领表人都签字备查,促使大家在完成调查工作时尽职尽责。
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卷126份,其中行政审批问卷107份,行政执法问卷19份。到8月12日,除少数当事人因调查时外出未归以外,共回收调查问卷116份,其中行政审批问卷98份,行政执法问卷18份。
回收的调查问卷中,行政审批调查问卷在满意以上的共95份,不满意的1份,未填写的2份,满意度为96.9%;行政执法调查问卷在满意以上的共16份,不满意的2份,满意度为89%;总体满意度为95.7%。
在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共5条,其中行政审批调查问卷的意见建议有2条,即“作为主管部门应多扶持多过问”和“只要不罚款就行”;行政执法调查问卷的意见建议有3条,即“要一视同仁,别人都没有罚款只罚我的(擅自修建临河建筑户)”、“应当给船给点补偿(被强制拆除非法采砂船户的意见)”和“态度一般,方法基本可以接受,水平不算高。建议办证下乡来。(非法采砂受罚户)”。
通过问卷调查,证明鹤峰县水利局近年来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公认。同时,也为鹤峰县水利局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和正在展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后期整改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