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审批、水利规费征收及水产渔政管理等职能职责,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与评议,近日,宣恩县水利局向社会作出了九项公开承诺:
一是构建平安水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防汛抗旱作为天大的事来抓。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实行科学防洪调度,防灾减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同时注重发电企业效益,努力实现“双赢”目标。
二是构建民生水利,全力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十一五”规划,分期分批分年度解决全县11.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是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通过积极争取,宣恩县麻阳寨、大坝沟、红星、黄河、岩底河、雷打树、石马槽等7座小(一)型水库2007年已被列入国家第三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今年要启动实施麻阳寨、大坝沟、红星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十一五”末,7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要全面完成。
四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启动实施宣南灌区沙道片区灌区项目,争取启动实施高罗马家寨大堰“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
五是构建生态水利,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实施好“长治”七期工程项目,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管理”、“一次性告知”的水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的许可审批、审核、呈报等相关事宜或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意见。相关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已公示。
六是做好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积极受理举报,回复信访意见;严格执行水利部门执法“八不准”规定,坚持河道、大中型水库巡查制度,严禁“吃、拿、卡、要、报”,一经查实,10日内公开处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并坚持公示制度。
七是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在坚持“三个面向”的同时,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11.4法制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
八是坚持水利工程“四制”管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九是立足水电强县,服务水电开发。坚持“业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这一服务理念,尽力为水电建设创优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实现年内新增水电装机5.5万千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