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鹤峰县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芭蕉河一级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芭蕉河一级电站装机2×1.7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0.901亿千瓦时,多年平均取水量3.784亿立方米。通过现场踏勘和查看相关材料,专家组对电站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和其它用水户的影响、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情况、发电来水可靠程度、不同时段取水对周边其它取水户的影响等32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专家组认为,经过两年多的试运行,芭蕉河一级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对水质水量的可靠性分析基本合理,电站出力基本达到设计能力;电站取水、退水地点符合水资源论证设计要求;芭蕉河一级水库具有年调节能力,对下游二级电站有较好的补偿调节作用,提高了芭蕉河二级水库向县城供水的保证率;电站取水和发电没有形成脱水段,未对原河道生态用水造成不利影响;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库区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芭蕉河一级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执行情况验收合格,并以此作为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