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央综治办、水利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湖北省鹤峰县水利局被授予“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局局长文军被授予“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0年以来,鹤峰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排查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作为政治任务,形成了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下,协调处理了大量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