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市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是恩施市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市水利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突出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创新思路,全面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为强化全市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该紧紧抓住冬春有利时机,立足自力更生,坚持小型大规模,围绕水利基本建设重点科学制定了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组织开展了以农村人口饮水、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和城镇防洪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截止8月底,完成改造中低产田135亩,改善灌溉面积400亩,新增除涝面积300亩,整修小(一)型水库2座,整修小(二)型水库5座;整修塘堰11口,整修河堤5.5公里,整修渠道1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解决人口饮水安全13000人。完成土石方27万立方米。投劳21万个,完成投资2655万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农建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只有抓好农建,才能保证农村稳定,保持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富裕。始终把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我市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市四大班子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对工程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经常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加强监管督办,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了这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市长为主要领导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构,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市、乡两级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合理分工,落实了职责,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拓宽筹资渠道,严格建设管理。
在水利建设中打破了“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常规,解放思想,以改革的思路,采取争取国家投资、政府主导、市场融资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市政府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投入资金达1300余万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仅防洪工程投入一项就达700万元。2005年全市累计筹措资金2655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及省级投资500多万元,政府投入1300万元,私营业主投入250万元,以地开发融资200万元,群众投入405万元。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水利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由市水利水产局统一管理,实行报帐制,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实施水利项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实施方案,全程实施监管,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拨款,工程竣工后通过水利部门验收后再办理结算。市监察、计委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严格按规程和程序办事,全面推行水利基建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等“五制”的建设管理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实行政府公开采购,严格检测,确保质量。同时在工程建设期间采取“三严一审”措施,即工程开工前严堵,施工中严查,发现问题及时严纠,工程建设完成后主动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后办理结算。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上,为了工程长久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达到建一处、成一处、稳定受益一处的目的,特别是在饮水工程管理方面制定了较完善的建后管理制度,加强饮水工程的建后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建管并重。各集中供水的集镇成立了供水管理组织或用水户协会,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工程维修、养护及用水、节水、水费计收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安排专人管理,计量收费,建立以水养水的良性供水运行机制,保证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确保水利工程可持续利用。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争取多方支持。
坚持“一个目标、二个结合、三个面向、四个尊重、五个一”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建设战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达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二个结合:坚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相结合;示范基地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水利事业发展;三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识;四个尊重: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在四个尊重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五个一”模式:建设一处水利项目、树一处水利形象、建立一块示范基地、培养一批水利骨干、带动一方群众致富。
同时,在水利基本建设中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在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施工环境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保质保量完成。全市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以工代赈、烟水配套、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等项目有机结合,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一乡一品,实行高标准、高效益的综合治理,达到了山、水、田、林、路整体推进的效果。
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水政执法。
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在全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全市划分一级功能区21个,二级功能区9个。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十一五”规划。严格执行取用水许可制度和入河排污许可制度,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地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了“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与团市委、湖北民院团委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近万份、悬挂氢气球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和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在各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50多篇;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经常加强河道巡查,对主要区域和重要区域密查。同时组织清洁河道活动,共清洁河道10公里,清运河道垃圾80余吨。在居民较多的河道边修建垃圾池8个,在相关河段设立永久型警示牌和宣传标语128块,公布了举报电话,增强了干部群众水法意识,净化了河道、水域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经常开展水事和“水生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水事、渔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依法查处水、渔事违法案件26起,结案率100%,错案率为0。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6起。调解较大水事纠纷48起;认真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实行分类征收,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规费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水利规费征管工作的考核奖惩。对收费工作成绩好的给予奖励。对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权限、标准征收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在征收、使用和管理水利规费过程中违反规定划拨、截留或挪用的以及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发挥行业优势,建设生态家园。
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五改三建”工程建设。实行单位对口帮扶到村,干部包户的办法,采取“一事一议”和民办公助的形式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民积极性非常高,踊跃出资投劳,自发地投入生态家园建设。2005年来农村改水达1.2万户。通过建设,村民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真正尝到了农田水利建设的甜头。这一建设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庭园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该市的石桥子、灯笼坝、滚龙坝等村的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州乃至全省的典型。(恩施市水利水产局 王胜佳 20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