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鹤峰县境内使用灯光网捕鱼、电捕鱼的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在芭蕉河水库和铁炉库区比较突出。为了遏制这种势头,保护渔业资源,近日鹤峰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使用禁止渔具和捕捞方法捕鱼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灯光网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分三步组织实施。
第一步,广泛宣传。在全县广泛宣传《渔业法》和《通告》。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乡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的积极配合下,经过五天的巡回宣传,在乡集镇和村民集中居住区共发放和张帖《通告》450份。
第二步,重点摸排。在使用禁用渔具渔法的主要地区,有重点地教育曾经电、毒、炸鱼以及用灯光网捕鱼的人,促使其停止违法行为,自觉拆除灯光网捕鱼工具。
第三步,依法查处。对于经宣传教育后仍拒绝改正,继续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人,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