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水功能区划》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实施。恩施市是州府所在地,《恩施市水功能区划》的出台实施,是该市贯彻实施《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重大举措,将有力推动全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协调,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功能区是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状况,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要求,在相应水域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标识。恩施市水资源量虽然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水质性缺水和区域性缺水时有发生,水污染现象较为突出。为保证恩施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恩施市水利水产局从2004年开始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实地调查,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利用等原则,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将水功能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等29个区,其中一级功能区20个、二级功能区9个,涵盖全市16个乡镇(办)的14条河流、43个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