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关于设立宣恩县水政监察大队的批复》(宣编发[2007]13号)和《关于变更县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性质的通知》(宣编发[2007]21号),批复县水政监察大队和县水利规费站为县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单位共定编10人,同时拟定县水政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正按程序报州编委审批,为进一步规范该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