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范围广、项目多、任务重、人员少的实际情况,近日,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经研究决定,成立了来凤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以下简称来凤分站)。
来凤分站挂靠来凤县水利水产局,组成人员参照《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质量监督人员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由来凤县水利水产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并聘任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兼职质量监督员。
来凤分站受州质量监督站的委托,承担以下职责与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2、协助州质量监督站在来凤县直接实施监督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对下列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1) 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新建水库工程,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 总装机容量3000KW及以下或新建电站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电工程;
(3)设计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下的灌区工程;
(4)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农村饮水安全单项供水工程;
(5)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引水、供水、城市防洪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6)其他受委托的项目。
来凤县是我州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电开发的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多,质量监督任务重。来凤分站的成立,有利于强化政府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监督保证体系的落实,保证日常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