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8月28日,恩施州水利局会同州发改委对全州2004年试点、2005年和2006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
验收组在察看了工程现场,检查了工程建设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自查验收、工程运行管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各县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工程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材料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规范,土建、管材和机电设备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工程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基本达到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安全标准。
州水利水产局局长胡用林同志在验收会议上强调,此次初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为迎接省级验收作准备,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在全州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在省级验收之前整改到位,严格贯彻省政府鄂政发[2007]14号、恩施州政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将我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真正做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