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在建始县主持召开了四十二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恩施州水土保持试验监测站、恩施州水土保持监督中心、建始县水利局、建始县四十二坝水库管养所等单位。验收组专家查看了工程建设区、弃渣场等区域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听取了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的各项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同时,专家对工程后期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四十二坝水库位于渝鄂两省(市)交界处,距离建始县城16.5km,海拔1729.32m,坝址以上承雨面积9.75km2,总库容1140万m3。水库发电效益十分显著,大坝下游已建4座水电站,总落差1033m,总装机15260kw,年发电量2400万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