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水利部决定从现在到2008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各类在建的开发建设项目、2003年以来完建但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调查,对建设项目“四个拒不”现象坚决予以查处:一是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二是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四是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全面遏制乱堆、乱倒、乱挖、乱垦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恩施州水利水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全州开发建设项目逐年增多的实际,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恩施自治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情况、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未按要求落实的工程一律限期整改,对限期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项目进行通报或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为实现恩施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恩施、人文恩施、生态恩施、和谐恩施”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