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日,湖北省水利厅在武汉主持召开了《湖北省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恩施州水利水产局、鹤峰县水利局、鹤峰县电力公司和《报告书》编制单位恩施州水土保持监督中心的专家和代表。
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挡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电站取水水源溪坪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119.90m,总库容625.8万m3,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6MW。
与会专家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一致认为《报告书》编制目标明确,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资料较翔实,水土保持分区较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