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灾害后,鹤峰县在认真组织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的同时,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全面开展汛前检查。
3月10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工程技术人员、水政监察执法人员会同各乡镇防指负责人及重点水利水电项目业主,按照分级负责和“一听、二看、三整改”的方式,对各项工程的防汛安全隐患实行现场查找问题,现场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开展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县境内河道、堤岸兴建违章建筑和阻碍行洪设施的行为;二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水库大坝上下游、渠道、泵站等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影响水库蓄水、泄洪、影响排灌设施正常运行的各种违章建筑行为及擅自在库区内拦汊筑坝、电鱼毒鱼、滥砍乱挖、破坏植被、违规建房等行为;三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内采砂、淘金而影响河势变化的行为;四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保方案、不按批准的水保方案实施及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五是破坏防汛通讯设施和水文观测设施等违法行为。
据安排,此次检查组将对全县20座水库、67座已建水电站、3个重点在建水电工程、14处山洪地质点、3处重点排涝工程以及其它防汛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