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恩施州汛办发[2007]2号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几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春节将至,春节后上班就到了3月份,距我州汛期开始时间仅一个半月,时间紧迫,而防汛准备工作任务繁重,为切实做好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近期应切实抓好的几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按照《湖北省在建中小水电工程防汛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县、市应责成辖区内在建(含已建成但未竣工验收项目)水电工程项目业主编制2007年度施工期防汛预案,各级防汛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在3月底前下达批复,并要求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二、严格按照国家防总《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编制、修订辖区内水库、电站(含在建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各级防汛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在4月15日前完成批复。
三、按照州防汛办《关于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积极对排查监管范围内的工程开展调查,在4月10日前完成调查及登记表填写工作,州防汛办在4月中旬召集各县市防汛办汇总并布置下阶段工作。
四、在3月10日前完成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分工的调整工作,完成水库、电站(含在建工程)、山防灾害点防汛(防御)责任人的落实工作。
五、加强各级防汛办能力建设工作,做到有专门的机构,落实防汛专职人员和办公经费,配备先进的办公设备,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请于2月5日前落实防汛专职人员,并到岗开展工作;在4月15日前做到“五有”、“三落实”,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六、认真做好2006年度防汛抗旱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工作,做好2007年度1~2个防汛应急项目编制、上报准备工作。州防汛办将于3月上旬对各县市进行检查。
希望各县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汛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局长会议及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由于部分县(市)水利局、防汛办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希望尽快进入角色、尽快熟悉情况,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请各县市防汛办统筹安排、合理布置,严格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上述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