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鹤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由县防汛办牵头,县水利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文站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的防汛预案评审组,与相关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水电业主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一起,对江坪河、岳家河、桃花山三级等重点水电工程的防汛预案进行评审。这标志着该县防汛抗灾由过去被动性抗灾向积极主动性防御的转变,使防汛抗灾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操作性防御的新阶段。
2004年以来,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狠抓防汛预案的编制工作,应急抢险机制逐步健全。县、乡(镇)两级严格按照编制、评审、修订、批复的程序,强化防汛预案的编制、审查、修改和批复工作。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制定了《乡镇防汛预案编制提纲》、《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提纲》及《水库防汛预案编制提纲》、《在建、已建水电工程防汛预案编制提纲》,组织有资质或有经验的人员对各类防汛预案进行编制。二是严格组织评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了防汛预案专家评审组,对全县水库、在建已建水电工程、山洪地质灾害点的预案实行分类审查。评审中,明确以防汛指挥系统、运作系统、应急响应系统、属地管理、抢险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为重点。三是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规范化、科学化、可操作性强的正式文本。四是认真按照县、乡(镇)管理权限进行批复,对乡镇防汛预案和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在建已建水电工程电站装机在1000千瓦以上的防汛预案,由所在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查批复;小(二)型水库及在建已建水电工程电站装机在1000千瓦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审查批复,报县防汛办备案;各类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由乡镇政府审查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由所辖乡镇政府批复,并报县防汛办备案。通过以上工作,规范了全县123个防汛预案,做到了一座水库一个预案,一个电站一个预案,一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点一个预案,为防汛抗灾赢得了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