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简报
2008年 第07期
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对利川市云口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2008年9月17日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利川市云口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施工现场,查阅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听取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并与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交换了意见和看法,现将检查情况简报如下。
一、工程施工进度形象
利川市云口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洞式溢洪道、发电引水隧洞、地面式发电厂房、升压站和管理房等部分组成,电站总装机为2×15MW。
主体工程于2007年5月正式开工,2008年3月工程通过截流验收。截止到2008年9月初,工程形象进度为:
碾压混凝土拱坝于2008年7月24日已浇筑回填至度汛高程610.00m,因工程防洪度汛和气温增高不宜施工等原因而停止浇筑施工,坝基帷幕灌浆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高程600m灌浆平洞混凝土衬砌及高程700m灌浆平洞的开挖。
洞式溢洪道洞身开挖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进口闸室段的开挖和洞身段的混凝土衬砌与混凝土喷护支护施工。
发电引水隧洞全长540m左右,已经全线贯通。目前正在进行洞身混凝土衬砌施工;引水隧洞进水口段基础开挖接近完成,在进行基础验收后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主厂房房建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土建工程接近完工。厂房桥式起重机已经安装完成;机电设备相关预埋件施工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机组安装的准备工作,预计9月底可进行机组安装。
开关站位于副厂房楼顶。主变压器组装完成,正在进行升压站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利川市郁江流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上能够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健全相关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基本能够落实,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1、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了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关的专业人员。现场管理机构内设有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控制,其人员和专业配置能够满足建设要求。
建设单位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能够主动配合和协助监理机构开展工作,积极督促各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监理机构现场为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口水电站工程监理部。监理部现配备有10名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良好;其内设部门规范,人员和专业配置合理。监理单位能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监理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监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地要求,行使和履行其职责,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基本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现场监理能够及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对已完单元工程地质量等级进行复核与评定;监理实施细则基本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场监理机构能够及时对施工单位报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核批,并按照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基本能够做到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
原材料、设备等进场控制基本合理规范,对不合格材料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旁站监理基本满足规范要求,特别是对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等单元工程实行了不间断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能积极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能够及时编制监理月报分送相关单位,确保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厂房土建施工单位为恩施州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公司,机电安装单位为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大坝施工单位为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五工程局。三个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均设有项目经理部,均内设有质量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基本落实了以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具体负责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施工建设中,各施工单位总体上能够按照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落实相关质量控制措施;能够按照核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和质量控制。
各施工项目部均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了专职质检员和安全员,能够自觉地落实施工质量“三检”制;能够及时上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其他工程资料;资料基本完整、规范。
施工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规范规程要求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取样检验检测。检测单位资质满足相关要求,检测方法和频度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4、设计单位现场派有地质专业的设计代表,其他专业设计人员能够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设计服务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三、问题及建议
1、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施工场地狭窄,多处存在垂直交叉施工,相互干扰较大;多处为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对高边坡、破碎危岩、洞挖施工等安全隐患处进行排查和处理,增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确保工程和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样检测存在不规范之处。
监理机构现场无独立常规检测设备及人员,其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样检测数量和频度偏小。要求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协商,尽可能增加监理机构的取样检测数量,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合理。
要求监理机构加强对碾压混凝土抗冻和抗渗取样和检测的监督。
主要原材料水泥、中间产品砂石等的检测指标不完整。要求施工和监理机构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保证检测指标完整性,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合格。
要求监理机构加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评定等自检资料的核查,保证资料档案的规范。
3、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的验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程执行,应及时将验收结论等资料报送质监机构核备。
对具备分部工程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为工程蓄水、机组启动验收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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