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简报
2008年 第06期
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对恩施市云龙河水电站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2008年9月9日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恩施市云龙河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施工现场,查阅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听取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并与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交换了意见和看法,现将检查情况简报如下。
一、工程施工进度形象
恩施市云龙河三级水电站工程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左岸发电引水隧洞、地面式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等部分组成,电站总装机2×20MW。
主体工程于2006年1月正式开工。截止到2008年9月初,工程形象进度为:
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已浇筑回填至高程943.00m~947.00m,满足度汛高程926.00m。坝基帷幕灌浆基本完成。
发电引水隧洞已于2008年6月全线贯通。其中,2600m左右设计为全断面混凝土衬砌; 1450m设计为压力管道。目前施工完成隧洞混凝土衬砌100m左右,压力管道安装900m,重量1860t。调压井完成至高程960m(设计顶部高程988.00m)。隧洞进水口竖井段混凝土浇筑已完成,正在进行预埋件及二期混凝土的施工。
主厂房房建已经封顶,土建工程接近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副厂房土建施工;厂房金属结构及预埋件正在进行施工,预计10月可具备发电机组安装的基本条件。
开关站清基施工基本完工。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恩施越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制定和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能够基本落实。在施工阶段能够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工程质量基本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和人员满足建设要求。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运行基本正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六名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和专业配置基本合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监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监理规划行使和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能够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现场监理对已完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复核工作较为及时;旁站监理满足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在施工建设中,基本能够按照工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具体措施。施工质量“三检制”基本落实,能够及时上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其他工程资料。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自检方法和频度符合规范要求。
3、设计单位现场无常驻设计代表。但能够根据工程需要,安排相关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三、问题及建议
1、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施工场地狭窄,多处存在垂直交叉施工,相互干扰较大,安全隐患始终存在。对高边坡、破碎危岩、洞挖施工等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增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确保工程和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样检测存在不规范之处。
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均没有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碾压混凝土的抗渗及抗冻检测。要求建设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开展此项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监理机构无独立常规检测设备及人员,其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样均送交至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进行检测。要求监理机构进行抽检应送交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合理。同时要求监理机构加强对施工单位试验室检测人员、设备和试验过程的管理。
主要原材料粉煤灰、中间产品砂石的检测指标不完整。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保证各项检测指标完整,确保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合格。
施工单位报送质量评定等自检资料填写欠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水利部建管[2002]182号)的相关规定,保证资料档案的规范。
3、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但应及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批。
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的验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程执行,完成参建单位联合验收后,应及时将验收结论等资料报送质监机构核备。
对具备分部工程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为工程蓄水、机组启动验收做好必要的准备。
4、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对于工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要求建设单位对《恩施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简报》(2007年第5期)中指出的有关问题认真加以落实。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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