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防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胡 用 林
(2007年6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州防汛办主任会议是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5月31日召开的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前段各县市抓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汛工作的经验与作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全州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全州安全度汛。会上,周兴发同志传达了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交流了前段抓防汛工作和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作法和成效;黄家光同志、王平章同志就如何做好今年防汛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是天大的事。做好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是各级水利、防汛部门的应尽之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神圣义务。进入主汛期后,各级防指领导和各级防办,必须做到抓防汛工作精力高度集中,对水、雨、工情高度关注,对防汛抗灾高度负责。一旦出现险情,要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上报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作出果断决策,真正做到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二、必须十分明确我州防汛工作的重点
根据我州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必须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重在防汛。防汛工作重点在四个方面:
一是各类水库的安全度汛。
二是各类在建水电站工程的安全度汛。
三是积极做好山洪灾害的防御。
四是中小河流的行洪畅通。
通过抓好以上四个方面的防汛工作,确保大、中型水库和大江大河、城市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认真做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三、必须十分清楚各级防汛办的工作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各级防汛办是各级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级防汛办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各级防汛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为此,各级防汛办必须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是参谋助手职责,积极为同级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和可供选择的方案。
二是检查督办职责,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和各种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
三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各类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的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及时监督项目业主和管理单位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四是快速反应职责,各级防汛办要切实做到各类防汛抗灾信息的处理准确、及时、无误,为防灾救灾提供信息支持。
五是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职责,切实做到各级防汛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不失控,确保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畅通,各类防汛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四、切实加强对在建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度汛。
目前,我州在建水电站工程数量较多,而且在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多,安全隐患突出。一是招投标缺乏监督,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是部分项目不接受工程质量监督;三是一些项目建设未经验收就开始投产发电,违规运行;四是部分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漏洞较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州在建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办,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当前要切实抓好对在建水电站工程的“三个坚决制止”、“一个强制性要求”、“两个着手解决”。
三个坚决制止:
凡是不按县市防汛办批复的度汛方案运行的,必须坚决制止;
凡是未经蓄水验收就擅自蓄水的,必须坚决制止,不准蓄水;
凡是不按经审批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的,必须坚决制止,并责令停工整改。
一个强制性要求:
全州所有的在建水电站工程,必须与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建立气象、水文信息服务关系。确保工程建设处于主动防汛抗灾的状态。各县市防汛办要督促所辖水电站工程在六月十五日前建立完毕。
两个着手解决:
一是对未经工程验收就投产发电的水电站工程,要采取措施,督促其尽快组织验收;
二是对水电站项目招投标活动脱离监管和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希望各县市水利局和防汛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俞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担负起对在建水电站工程的监督管理职能,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坚决查处,绝不能心慈手软,绝不允许姑息迁就。确保各类在建水电站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