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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黄家光副局长在全州水利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黄家光    来源:恩施州水利水产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8日   

在全州水利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黄 家 光

 

(2008227)

 

同志们:

根据州局200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部署,我就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政监察、水利规费征收等几项部门工作进行一些分解,讲几点意见,供各县市局在工作部署中参考。

一、科学把握新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思路,扎扎实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目前,举国上下正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七大报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经,以科学发展观为纬,用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广泛论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七大对水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十七大报告重点强调了要保护好、管理好水资源。报告在论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新时期新阶段的特征时,都把发展中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大作为重点加以论述。这就要求水利工作也要承担起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通过保护好、管理好水资源来促进这种转变。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根据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表明,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竣的挑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问题,各级政府都把水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实践,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的实施,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四是公众生态文明观念的不断增强,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人类活动,加剧了水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三是水资源管理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改革与发展任务越来越重;四是水资源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新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找出差距,迎接挑战,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

我们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谋划水利建设、促进水利发展、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实践中去,积极践行并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努力开拓水利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本质特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强化水资源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优良生态和优美环境。

二是要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目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要高度重视和解决生态问题,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担当起江河生态的代言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要把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要大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约束和水环境约束,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形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机制,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要把坚持统筹兼顾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方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统筹协调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好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间用水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当前发展用水与长远发展用水的关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要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动力。解决日趋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要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先进的科学技术,指导水资源管理实践,创新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逐步建立体制健全、机制合理、法制完备的现代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提高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和水资源管理决策能力。

2008年是“十一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积极推进水资源配置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继续推进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订工作,制订水量分配工作计划,稳步开展水量分配试点工作。

二是抓好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规范论证队伍从业行为,开展项目论证后评估,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积极探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等的水资源论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是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的规范化管理。以推进计划用水、计量监测为重点,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继续做好取水许可换发证工作。加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力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四是切实加强各县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推动重点地区水资源综合治理,保障重点地区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明确具体实施计划,推动各项治理措施和目标的落实。

五是加强区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完善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研究探索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的机制和手段。研究制定突发情况下的水资源应急调度预案,积极开展丰水地区枯水期水资源调度,确保用水安全。

()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要下降20%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要提高到0.5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要下降到15%以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任务的核心内容,力争为节约型社会建设创造好的经验。

二是扎实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水资源严重紧缺、用水矛盾突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问题严重的区域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农业节水领域的重点是抓好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业节水领域的重点是抓好火力发电、化工、冶金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城市生活节水领域的重点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推广节水器具等。

三是继续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具体模式与有效途径,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区深入推进工作。

四是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建立长效节水机制。要根据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步建立用水效率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监督。继续推动水权制度建设,完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
  一是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州各县市水功能区划编制报告已评审完毕,各县市要抓紧报批颁布实施工作以及确界立牌工作)。主要是做水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进一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组织制定分阶段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明确各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加强水质监测,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的审批。

二是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建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抓紧制定水源地保护监管的政策和标准。

三是加强水质水量监测。重点做好水功能区、取水口、省界断面、主要输水断面和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对水功能区不达标的、入河排污口超指标排放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并通报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重大水污染事件预警、报告和应对机制,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做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机制。研究河流健康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河流生态用水标准和生态调度管理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生态用水保障制度。

()深化水的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合理划分水资源管理的职责范围和事权,探索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议事决策机制和高效的执行机制。

二是认真总结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成效,探索建立统一、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区域水管理体制与运行模式。以县级行政区为重点,推进建立城乡统筹的水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发挥体制优势,推进水务工作。编制城市水系规划,保护城市水源,整治城市水系。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供水体系。推进水务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理顺水务投资渠道,推进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适应政企分离改革要求的水务监管机制。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总体工作部署,着眼于提高河流综合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配置能力、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抓紧抓好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同时州局还将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二是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保障投入,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测和用水计量等设施建设。各县市要保障投入,加快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及时准确掌握水资源动态信息,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素质,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的水平。

二、大力加强水政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在发展,关键在法治,法治是促进和保障和谐社会机制正常启动和良性运作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可操作的方式,没有法治作为基本保障,社会不能长治久安,和谐社会更无从谈起。

水政工作是水利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水政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职能部门,既是可持续发展水利与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又是重要的建设力量。当前,水利立法已经成为从源头上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水行政执法已经成为从实施环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水事纠纷调处已经成为考察政府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重要标准。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广大水政工作者肩负着重任。通过水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优异扎实的水政工作,促进水利发展,促进治水中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水政工作不仅涉及水利发展与改革,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水事活动、水事行为的规范,涉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涉及不同矛盾和纠纷的调处,问题复杂,难度大,必须讲求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

首先,要科学合理地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科学合理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配置行政许可权限,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科学规范地作出行政许可。

其次,要增强水政工作的公正性,这是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不论是界际之间的矛盾调处,还是对普通公民的行政处理;不论是水资源的分配,还是违规建筑的处置,水政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和谐,而追求的社会和谐必须是公平的和谐、正义的和谐。要正确处理追求长远发展与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程序的严格性与处理水事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紧急性之间的关系,依法兼顾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程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不能以牺牲公正来求得短暂的和谐。要增强水政工作的公开性,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来保证水政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第三,要创新水利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做好水政工作,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非常重要。要研究建立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一是诉求表达机制,要把涉法信访、行政复议、立法征求意见作为法制化、制度化的诉求表达平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加强水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二是利益协调机制,要在立法和执法工作中统筹考虑、综合协调各方面利益,坚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三是矛盾调处机制,要坚持把水事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水事矛盾排查、调处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人与水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进。四是权益保障机制,要在立法、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的监督。六是教育引导机制,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水法规知识,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和谐的水利法制环境。

2008年水政工作要求是: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把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整个水政工作中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法治基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解决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完善水事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众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继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水行政执法,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已成为水利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利部将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以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工作重点,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理顺执法体制为重点,继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水利部确定的14个县级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综合执法联系点,提出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正在酝酿争取成立专职执法机构,以加强对地方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地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以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打击非法采砂、河道清障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专项化、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各项水管理制度的实施。

()以制定水事矛盾焦点地区水利规划和积极调处现有水事纠纷为重点,预防和化解水事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对已发生的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推动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要积极探索预防和处置水事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化解水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水权制度建设和水行政管理体制研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

通过水量分配,明晰初始水权;继续开展水权转让相关制度建设,规范水权转让行为;开展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的立法打下基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水库中的水的使用和管理现状调研,维护农民的用水权益;积极推进行政区域管理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各县市水政部门要围绕本地区水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推动政策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为重点,畅通民意渠道,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和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层级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培训行政复议业务骨干,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认真研究水利行政复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同时,针对近年来人民来信大多涉及法律问题的特点,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办理人民来信来访事项答复工作,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要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民来信来访答复、行政许可归口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约束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与适当,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水利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突出抓好防洪、取水许可、节水型社会建设、移民、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健全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水政队伍建设,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水政工作队伍,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有效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水政队伍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贯穿于水政工作的全过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紧密联系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水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重视和加强水政队伍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水政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水政工作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努力为广大水政工作者奋发有为干事业、干成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瞄准水利规费征收1500万元的工作目标,强化措施,锐意进取,为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水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水利规费是维系水利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来源和财政经费的重要补充。水资源作为一种物质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法律规定取水必须经过政府许可并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水利规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公益性。有鉴于此,各级水利规费征收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确保水利规费征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水利规费征收项目:

一是水资源费:包括工业取()水、农业取()水、发电取水、城镇居民饮用水收费项目等,在我州主要是工业生产用水、发电用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农业取()水水资源费按政策规定基本没有征收。

二是水保“两费”(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三是防汛费:

水利基金已从2006年开始收为省财政了。

——水利规费征收的目标任务:

2007年度全州水利规费征收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实际征收了1108.64万元。

一是水资源费征收情况:11个月的水资源费(12月份属跨年度征收)征收为714万元(省级172万元,州级62万元,县市380万元),比2006年度增长了60%。

二是防汛费征收了200万元(县市170万元,州局30万元)

三是水保“两费”全州征收了200万元(县市125万元,州局75万元)

2008年全州水利规费征收目标任务是:瞄准1500万元,力争1300万元,确保1000万元。

一是水资源费的征收要有新的更大突破,力争在2007年的基础上再增长40%,达到1000万元(增长点就在于水布垭、龙桥、纳吉滩、洞坪电站相继投入生产发电,新增发电量约100万千瓦)

二是防汛费的征收继续保持稳定在200万元左右。

三是水保“两费”要求稳中有增,力争达到250万元到300万元的水平。

——水利规费征收工作的要求及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水利规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工作上给予重视,给予支持,为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要在依法征收上加大力度。水利规费征收国家法律规定十分明确,其主要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以及《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要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确保水利规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水利规费征收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行为合法,不允许出现违规收费、不按程序收费的现象,更不允许“搭车”收费,对政策法规明确的纳费对象要真正按政策做到“该收的一分不少,不该收的一分不要”。

三要不断加强水利规费征收的宣传工作。宣传方式可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橱窗、专栏、会议、培训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宣传,大力营造水利规费征收的舆论氛围。宣传内容就是有关水利规费的国家法律法规,水利规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意义,缴纳水利规费是每一个纳费对象应自觉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等。通过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晓知以理,动之以情,使水利规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以求得纳费对象的理解和支持,进而减少矛盾、冲突、不满和对立。

四要大力加强水利规费队伍自身建设。水利规费队伍是水利部门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水利规费征收的重要职责,全体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者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提升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水利规费征收任务。各级领导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者,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他们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即财政编制和身份问题,希望各级水政主管领导共同努力,争取早日解决。“参公”问题难度虽然大一点,但是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希望县市局的领导与县市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一定要解决好。主要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水资源费征收体制变更后,经过一年的实践,情况很好,各部门的配合较为默契,工作上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水资源费征收额度超过了历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加大了征收力度,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县市局继续加强与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为全面完成水利规费征收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同志们,2008年是我州全面建设“小康恩施”、“和谐恩施”的重要年份,让我们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下,继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州局党组工作部署,为实现全州水利水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完成州局所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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